关于外国人登记手续
(1)在日本连续居住90天以上的外国人必须办外国人登记手续。手续原则上由本人进行。但是,未满16岁的人,或因病不能亲自来办理的人,可以由同一户口的亲人代办。
(2)初次登记的时期
- 刚入境的时候
从入境那天起在90天之内请办手续。
- 孩子出生后
请从孩子出生那天起在60天之内办手续。
也可以与出生申报手续(从孩子出生那天起在14天之内)一块办理。
〈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资料〉
- 外国人登记证明书
- 护照(没有护照的人可以不要)
- 照片2张(长4.5㎝×宽3.5㎝)(未满16岁不要)
(3)下面各项更改时必须申报。
- 更改居住地的时候
- 更改在留资格、在留期间和职业的时候
- 更改户主名·和与户主间关系的时候
- 纠正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和国籍的时候
- 外国人登记证明书破损和被弄脏的时候
- 外国人登记证明书被盗或遗失的时候
〈办理更改手续所需资料〉
(4)更新外国人登记证明书的时候
- 16岁以上的人
从外国人登记证明书所注明的期限起30天以内请办理更新手续。
- 达到16岁的人
自满16岁那天起30天内请办理更新手续。
〈更新手续需要的东西〉
- 外国人登记证明书
- 护照(没有护照的人可以不要)
- 照片2张(长4.5㎝×宽3.5㎝)(未满16岁不要)
※ (2)~(4)的全部手续在市政府、各综合支所都可以进行办理。
(5)外国人登记证明书的归还
- 出国的时候
除了允许再入境之外,必须把外国人登记证明书交给出境港口的海关人员。
- 取得日本国籍的时候
在14天以内必须把外国人登记证明书还给市政府。
- 死亡的时候
在14天以内必须把外国人登记证明书还给市政府。
(6)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
证明外国人所登记的内容。该证明书可以由本人或同居的亲属来申请。代理人申请的时候,必须有代理书。
市政府、各综合支所、派出所都可以发行。
每张证明的手续费是200日元。
咨询:津市政府 市民课
电话:059-229-3147 |